12月30日下午,學校第二屆第四次教代會執行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在行政樓六樓會議室召開。校工會副主席劉珊珊、張紀堯等12名執委會委員出席會議,涉及議題的相關部門負責人列席會議。會議由教代會執委會委員、校工會主席李琦主持。
會議聽取了人力資源處副處長李欣蔚作的關于《長春建筑學院教職工獎懲管理辦法(試行)》(草案)《長春建筑學院人事異動管理辦法(試行)》(草案)《長春建筑學院入職管理辦法(試行)》(草案)的編制說明。編制說明從編制的重點工作、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文本框架等幾個方面對需審議的文件進行詳細解讀。
執委會委員對文件進行了深入審議。經過廣泛征求意見和慎重考慮,會議最終表決通過了《長春建筑學院教職工獎懲管理辦法(試行)》《長春建筑學院人事異動管理辦法(試行)》及《長春建筑學院入職管理辦法(試行)》。
本次會議的召開,標志著學校在完善內部管理方面邁出了堅實的一步,為推動學校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
來源:工會
初審:姜佳琦
復審:袁藝
終審:李英杰